一、案情简介
本案中,被告人田某在其男友严某的指使下,向张某贩卖疑似毒品“K粉”2小包,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民警随后在被告人田某及另一被告人其男友严某租住的房屋内,查获疑似毒品“K粉”11包。经称量、鉴定,被查扣疑似毒品物共重4.56克,均检出毒品氟胺酮成分。随后,被告人田某及严某被以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被告人田某家属委托李依然律师、代勇律师为其辩护。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案后,迅速开展工作,多次会见被告人田某,充分了解和研究案情,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后又与检察院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交流,协商被告人田某认罪认罚事宜,指导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获得了从轻处罚。
三、辩护思路
1、本案中被告人田某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辩护要点在于为其争取轻判;
2、在共同犯罪中,田某地位较轻、作用较、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依法减轻处罚;
3、田某系受他人的诱骗误入歧途,其本人主观恶性很小,是初犯、偶犯,可据此请求从轻处罚;
4、田某有较好的悔罪表现,积极配合警方抓捕同案犯,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这一情节亦可请求法院酌情考量;
5、田某一贯表现良好,刚刚大学本科毕业,还参加了研究生招生考试,请求法院酌情轻判。
四、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田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在共同犯罪中田某的罪责较轻,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采纳了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判处田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五、办案心得
本案被告人的家属对该裁判结果表示满意,对律师的优质服务表示认可。本案的成功辩护离不开充分而有效的沟通,从律师介入此案,到本案主从犯的认定以及认罪认罚的具结,都得益于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