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领域
行政诉讼、公司法律业务、并购业务、股权、基金及证券投资业务、重大争议解决,擅长商务谈判及项目投资
(2)主要业绩
翟剑波律师为政府机关、国有大型企业、民营大中型企业、房地产建筑公司、民营学校等单位提供法律顾问及专项服务,善于根据不同客户个体特质结合具体情势、法律实施等,提供差异化的可操作性法律服务方案,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先后为上市公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青岛千禧国际村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提供法律尽职调查、项目收购相关法律文件制作等项目收购全程法律服务;为天津市新荣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收购“山东润原化工项目”提供法律尽职调查、项目收购相关法律文件制作等项目收购全程法律服务;为山东渤海湾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并购港口业务全程提供法律服务;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济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6家风电公司以及北京金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清算注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依靠深厚、扎实的理论功底,娴熟的业务技巧,勤奋踏实的敬业态度,赢得了顾问单位、当事人的肯定。翟剑波律师已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保险从业资格、计算机审计证书(AO审计证书)。重点从事公司商事法律事务,尤其是在企业并购、资产重组等方面有着较为深入的研究。